前海项目扶持补贴 1、扶持领域 一、现代物流业 围绕供应链管理、国际综合贸易、物流增值服务、物流技术研发与应用领域开展的有利于在前海深港合作区形成高端物流新型业态集聚的项目。 二、信息服务业 围绕信息传输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以及信息内容服务淋雨开展的有利于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项目, 三、金融业 围绕跨境人民币业务、财富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要素交易市场建设、金融产品创新、金融中介如无领域开展的有利于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项目 四、其它领域 促进现代服务业商业模式创新的项目;支撑现代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项目;促进现代服务业人才集聚的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提升现代科技标准化应用水平的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财政部、商务部重点支持的新型服务也创新项目;经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财政部、商务部备案的其他项目。
2、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一)使用核心技术或创新商业模式引领或提升服务业现代化的项目。 (二)现代服务也发展中特色明显、发展基础好、影响力大、社会经济效益好的项目。 (三)能够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对产业提升起到关键作用的项目。 3、采取股权投资、财政资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落户引导奖励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扶持。每个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扶持方式、扶持资金最高可达到人民币5000万。 (一)股权投资主要用于扶持要素交易、人才服务、信息资源等平台类项目,以及对现代服务业有引领、示范、集聚效应的项目。 (二)财政资助主要用于扶持公益性强的项目。 (三)以奖代补主要用于扶持已实施并实现增长目标的项目。 (四)贷款贴息主要用于扶持投资规模较大、能够获得银行贷款的项目。 (五)落户引导奖励主要用于奖励总部型项目和创新型项目。
4、专项资金扶持标准如下: (一)采用股权投资、财政资助、以奖代补等三种方式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扶持;对于公益性强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扶持。 (二)采用股权投资方式的,单项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 (三)采用财政资助方式的,单项奖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四)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的,单项奖励奖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五)采用贷款贴息方式的,对项目建设期内的实际贷款给予三个百分点的贴息,贴息时间最长两年,贴息总额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 (六)采用落户引导奖励方式的,单项奖励奖金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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