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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告
前海2014工作要点

深圳前海是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之后到地方视察的第一站。总书记在视察时特别指出,要把握好中央赋予前海的定位,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发扬特区“敢为天下先”的精神,落实比特区还要特的先行先试政策,当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继续探索经验向全国推广。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三化一平台”重点攻坚,聚焦湾区经济,努力将前海打造成为最廉洁、最公正、最高效、最专业、形象最好、最与国际接轨的城市板块,前海管理局会同市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中直驻深各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46条改革创新工作要点,力图从业务上产品上细节上推动改革创新。

一、构建开放、安全、高效的区域金融体系

本部分共有18条,主要包含金融创新载体、跨境金融业务、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贸易投资跨境收付便利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跨境电商离岸人民币贸易款回流、少量外资成分私募股权基金、互联网金融、新型保险机构、金融协同监管十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拓宽跨境人民币贷款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开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设立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单元、开展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拓展跨境证券投资的参与主体、开展金融产品跨境交易、少量外资成分私募股权基金视同内资管理、争取“一行三会”共同驻点8项改革创新措施需要征得国家有关部委的同意方可实施,另外中资跨国公司海外业务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集团内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电商境外第三方支付机构转付款合法回流渠道等10项改革创新措施可以在深圳市层面上协调落实。提出这些改革创新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将前海打造成国际金融创新中心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后方基地,为前海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产业集群化提供承载平台和制度保障。
1.组建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搭建培育新型金融业态的平台。
2.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拓宽跨境人民币贷款的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将放款主体扩大至境外金融机构,贷款用途必须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要求,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衍生产品,不得用于委托贷款。
3.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允许前海居民和非居民在区内银行开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可办理跨境融资、担保等业务,账户内本外币资金可参照离岸市场价格自由兑换。前海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账户、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及其他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可自由划转。前海企业的出口收入可存放在自由贸易账户。建立前海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和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人民币汇兑的监测机制。
4.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允许前海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通过设立分账核算单元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前海居民和非居民开立人民币自由贸易账户和外币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单元因向区内或境外机构提供本外币自由汇兑产生的敞口头寸,应在区内或境外市场上进行平盘对冲。分账核算单元基于自身风险管理需要,可按规定参与国际金融市场衍生工具交易。经批准,分账核算单元可在一定额度内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开展拆借或回购交易。
5.允许前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三原则基础上,凭前海区内机构(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内的企业除外)和个人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经常项下、直接投资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6.允许从前海向境外、从境外向前海的跨境直接投资按规定与前置核准脱钩,直接向银行办理涉及的跨境收付、兑换业务。
7.允许注册在前海的中资跨国公司海外业务总部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前海机构可基于真实的币种匹配及期限匹配管理需要,按规定在前海或境外开展风险对冲管理。
8.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率先在前海湾保税港区开展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和人民币管理试点,鼓励“走出去”的境内企业开展全球采购和离岸贸易业务。
9.鼓励前海企业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开展集团内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为其境内外关联企业提供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 10.探索创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以香港为境外第三方支付机构贸易款给付地,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全套交易数据的前提下,允许在前海注册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通过香港参加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收取境外第三方支付机构转付的人民币贸易款。
11.中国证监会出台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基金公司的实施细则后,率先在前海设立CEPA、ECFA框架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12.率先在前海开展跨境证券投资业务,试行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QDII2),允许符合条件的前海企业按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和境外衍生品投资业务。
13.探索在前海开展私募债、小额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人民币金融产品跨境交易。
14.创新资本项下外汇额度管理模式,对跨境流动资金实行轧差管理,以具体金融产品类别为核心进行管理,根据产品交易情况循环使用额度。
15.争取对境外财务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采取不同管理措施,前海注册的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在外资比例不超过10%、且进入外商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产业时,视同内资管理;前海注册的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接受股权投资母基金投资,在外资间接出资比例不超过5%、进入暂未对外开放的产业领域时,视同内资管理。
16.推动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基于电子商务大数据的小额贷款公司、新型业态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保险公司等互联网金融机构,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17.争取在前海设立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机构,积极引进外资再保险公司和再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机构,推动深圳再保险机构与香港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
18.建立前海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争取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在前海设立驻点机构。

二、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本部分共有10条,主要包含深港联合工作组、外商投资管理、跨境贸易、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跨境航运服务、深港青年创业、港籍员工社保、跨境基础电信八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内资商业保理试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试点、在保税港区红线外设立保税展示交易中心、深港移动通话服务同城化5项改革创新措施需要征得国家有关部委的同意方可实施,另外融资租赁业发展政策、深港青年梦工场海关优惠政策等5项改革创新措施可以在深圳市层面上协调落实。提出这些改革创新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将前海打造成中国现代服务业改革开放的高地,为前海率先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承载平台和制度保障。
19.在深港合作会议制度基础上,加快组建、完善前海深港联合工作组(包括金融政策、法制环境、专业服务暨CEPA先行先试、投资推广、规划建设5个专责小组),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深港合作推进前海开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0.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允许前海对区内外商投资(含购售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股权)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区内外商投资(含购售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股权)负面清单,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便利化管理措施。
21.协调解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的退税和结汇问题,争取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试点资格。建立与前海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相适应的,集成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22.启动融资租赁SPV(特殊目的载体)业务,制定出台前海融资租赁业发展政策。
23.争取内资商业保理试点,制定出台前海商业保理业发展政策。
24.制定构建前海深港航运服务核心平台试点方案,探索建立高端航运服务基地。
25.支持前海利用企业梦公园设立高端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
26.建成深港青年梦工场,为深港青年创新创业提供产业载体,引进深港青年创业企业入场经营。对深港青年梦工场内创业企业使用的进境仪器、设备、用品及货样,从进境之日起两年内按暂时进出境货物处理。因研发原因受损、无法原状复运出境的,代理机构应及时向海关报告,可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复运出境手续。
27.探索前海企业为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员工在香港缴纳强制性公积金的途径,吸引更多港人到前海就业。
28.通过跨境交付方式,推动香港移动通信运营商发行“前海卡”,在前海实现深港间移动通信服务、资费水平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内通信基本接轨。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

本部分共有4条,主要包含法治建设和廉政建设两个方面的内容。这些改革创新措施可以全部在深圳市层面上协调落实,其中引入港籍陪审员是前海独有特色。提出这些改革创新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使前海法治环境能够尽快与香港接轨,从而吸引港资企业、跨国公司批量落户。
29.以前海法庭为基础,设立前海商事法院。围绕创新和提升司法公信力,创新前海审判机制,建立具有深港合作特色、适应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商事审判制度。
30.建立香港法律查明机制,为前海涉港商事合同纠纷诉讼或仲裁依法适用香港法律提供便利。
31.吸引国际专业人士,以理事、仲裁员、调解员和代理人等多种角色参与前海国际商事仲裁,提高前海国际仲裁的公信力。创新粤港澳仲裁和调解合作模式,构建多元化、国际化的纠纷仲裁和调解机制,为粤港澳企业纠纷提供调解服务。
32.创新廉政监督模式,制定实施《前海合作区开发开放制度保障纲要》,梳理前海事务、权力、制度“三项清单”,编制《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建立廉政教育常态推进机制。积极探索各类监督资源综合运用模式,努力打造廉政示范区。

四、建设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本部分共有5条,主要包含人才引进、人才管理、人才福利三个方面的内容。这些改革创新措施可以全部在深圳市层面上协调落实,其中筹集约5000套人才保障性住房低价租售给入区机构是前海极具含金量的亲商政策。提出这些改革创新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培育更加适宜人才干事创业的土壤,加速境内外优秀人才尤其是全球华人精英在前海聚集的进程。
33.设立前海金融、规划建设、法律等专业咨询委员会,各专业咨询委员会中香港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34.探索建立法定机构与行政事业单位、高校院所人才双向流动机制。
35.依托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平台,利用深港两地政府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拓展深港人才合作领域,深化与香港有关机构、行业协会的合作。设立前海深港博士后交流驿站。
36.实施前海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工程和国际高端人才载体集聚工程,新引进约5000名各类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
37.筹集约5000套人才公寓,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提供良好生活配套服务。

五、强力突破若干瓶颈问题

本部分共有9条,主要包含新城高度空间、城市交通、边防管理、土地整备、环境治理、工程建设体制、园区建设七个方面的内容。提出这些工作举措的目的是为了扫清前海新城建设的障碍,实现前海开发建设的大提速大跨越。
38.依照紧凑型城市理念,协调中南民航管理局批复前海航行评估成果,尽可能释放前海高度空间。
39.尽快完成平南铁路股权收购谈判,明确平南铁路处置方案。
40.运用高科技手段,参照深圳湾模式,以滨海休闲带为“一线”,创新公安边防管理勤务模式,设立前海警务机构。在前海片区外统筹解决部队营房及用地历史遗留问题。
41.深化土地管理改革创新,发挥市场在前海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计划完成前海土地整备工作。
42.完成前海三条指状水廊道和一条环状水廊道的前期工作。同步实施前海外围水污染治理工作。完成桂庙渠水质改善临时工程建设。
43.完成月亮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妈湾大道(含跨海通道)和海滨大道(振海路以西段)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44.完成地铁5号线南延和9号线西延的线、站位研究等前期工作,稳定地铁5号线南延和9号线西延前海段线、站位和结构衔接方案。同步开展听海大道(桂湾段)市政设施、单元建筑和新建轨道工程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地下空间与轨道站点无缝衔接。
45.以试点项目为载体,创新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引进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专业人士在前海直接执业或开办企业。
46.完成企业梦公园建设,引进200家左右有代表性的企业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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