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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如在中国内地投资都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托的香港当地律师公证和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转递专用章,方可在中国内地投资使用。 一、须提供的数据如下:
(1) 商业登记证件 (2) 注册证书件 (3) 公司章程1本 (4)
成立公司全套文件(表格D1、D3、R1或NC1A) (5) 改股、增资、改名档(如未有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可不必理会) (6)
公司大事记录册 (7)
提供公证目的 二、香港律师公证所需的时间:5-7个工作日 三、办理好香港律师公证后的成品:
(1)公证文件一式两份(有律师签名盖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转递专用章) (2)退回用于公证的所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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